关于做好2020下半年师范生教育实践结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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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务〔2020〕85

 

关于做好2020下半年师范生教育实践结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20下半年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的通知》(教务〔2020〕36号)要求和学校期末教学工作的最新安排,师范生校外实践基地的集中教育实习于第17周全部结束。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实习

做好2020下半年教育实习结束工作。相关学院需严格审核《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填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完成教育实习成绩评定与录入(原则上“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30%);完成《教育实习与考核手册》和《教育实习听课记录本》等过程材料的检查归档,并做好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推荐工作。

二、教育研习

教育研习是指实习结束后实习生在高校教师指导下,结合教育实习开展的实践反思与理性探究。教育研习内容可以是师德修养与反思、教学设计与教学案例研究、学科课程与教学问题研究以及班级管理研究等,研习方式包括观摩研讨、反思交流、小组讨论、专题研习等。请相关学院结合专业特点提出教育研习的工作要求并制定教育研习工作方案,指导师范生完成教育实践反思材料。

三、教育实践工作总结

做好2020下半年的教育实践工作总结。按照**学院2020下半年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实施方案》,对师范类专业开展的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以及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对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的毕业要求,查找教育实践在学生的师德规范、教育情怀、教学能力、班级指导、学会反思等方面培养中的不足,并针对性的提出整改的措施。

四、材料报送

1.完善各专业《2021届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教育实习信息汇总表》(附件1),完成实习成绩和实践基地指导教师信息统计。

2.填写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2),优秀指导教师按照实习生总人数2%的比例推荐,优秀实习生按照实习生总人数5%的比例推荐。

3.教育实践工作总结要以实施方案为依据,对照检查教育“三习”的落实及效果,全面总结经验和问题。

4.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1年11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统一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05室)。《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以学院为单位于18日—10日统一进行审核盖章。

联系人:程敏联系电话:6863086

 

附件1-2.zip

 

                                      教务处

2020年12月30日